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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9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8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办法

已与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

1.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1份。

(2)申报成果纸质版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1份;成果查重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

六、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将形成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出版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docx


科研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