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建设我校的良好学风,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杜绝学位论文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生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应成立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两个教育部令、两个通知的精神和学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学生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和每位学生。
二、各院(部)应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以下文件:
1.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令);
2.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40号令);
3.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2018〕527号);
5.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字〔2021〕5号)等文件。
各院(部)做好把关工作,切实做好本单位学生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监督2021届本科毕业生签署“郑州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并留存、存档。
三、学校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和学术不端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0371-85303915,监督举报邮箱为:zzgsjwc@163.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4号 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40号 关于《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pdf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2018〕527号).pdf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