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1-03-12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3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尤其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省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资格。
四、成果评奖材料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装订于4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