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17级学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已发布至教务系统,请通知17级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按照指定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各位监考老师请登录个人教务系统查看17级学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监考安排,按照指定的考场和时间参加监考。
一、监考工作要求:
1. 公共课程期末考试由主监考老师在考前20-30分钟到2号楼311室领取试卷,所有监考老师均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按照监考程序工作。
2. 黑板板书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及监考老师姓名)。
3. 收试卷时务必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按顺序整理好,并准确填写考场报告单内容。
4. 监考老师须及时将记录考试作弊、违纪等问题的考场报告单及收缴的违纪作弊材料送到教务处,考场秩序正常的报告单送交到指定交卷地点。
5. 经典名著阅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各学院教务办公室位置如下:
会计学院:2#313;建筑学院:1#209;经管学院:1#306;文法学院:2#108;机电学院:实验一区212东;艺术学院:艺术楼206。
二、巡考工作要求:
每场考试均由校级领导、教务处主管、开考科目承担单位主管、学生所在单位主管和团总支书记进行巡考。
巡考重点内容:监考人员是否按照监考程序工作,如是否按时到场,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彻底清场,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认真监考;考生是否按单人、单桌、分散有序安排,是否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及时将《巡视情况记录表》交至教务处。
三、考勤通报工作:
学院将适时组织期末考试考情通报会,将考情即时通报,加强对期末考试的实时规范管理,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严明监考记律,营造文明考试、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7级学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及高年级学生期末考试安排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