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学籍自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25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7
各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2017】759号文件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精神,现要求对2017级新生开展学籍自查工作,请各院部按照要求通知到每一名新生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学生学籍自查工作。
具体学籍自查方法请登录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板块的“学信网查询学籍指南”。
学籍自查指南网址:http://www.ztbu.edu.cn/jwc/2839.html
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